牧師需研究音樂,音樂事奉者需涉獵神學
欲完成神的工作,需要整個群體共同投入,除了在自己的任務上不斷精進,也需瞭解他人的任務。主日早上的崇拜有其主軸,當事奉者明白自己需要擔負起連貫的角色,所選擇的音樂、詩歌、經文、分享內容才能夠恰如其分將主日崇拜完整合一、聚焦 。缺乏連貫的思考,會造成獨立的項目,例如崇拜開始前的敬拜讚美時間,或詩班獻詩選了與講道主題無關的曲子。
以教會音樂的實際面來看,教會音樂不單是一門學科,更是全世界的教會每星期進行的活動;如何學習、如何研究都會影響結果。想以狹隘的詞彙來定義教會音樂是很困難的,例如星期天早上的詩班獻詩,這首曲子顯然必須有人挑選。什麼因素決定挑這首曲子?詩班指揮會想:我的詩班唱得起來嗎?它是「好」音樂嗎?歌詞是否與基督教信仰/當日講道內容有關?第一個問題需要音樂方面的判斷或受過音樂教育,第二個問題關係到美學,第三個問題則需事先取得講題。乍看之下,選擇詩歌似乎與神學沒有直接關聯;但沒有神學基礎,信仰與事奉只會受善變的感覺和生命中的困難影響。
牧師則有其他考慮:1.如果教會遵循傳統禮儀,歌詞會是考慮的重點。2.如果發生天災或重大社會事件,牧師比較會要求歌詞須與時事有關。這類的要求會非常遲才出現,有時一星期前或更短的時間才會告知詩班。3.若牧師想藉音樂教導,就會選擇會眾熟悉的詩歌。4.牧師若認為主日崇拜應該吸引尋道者,就會用立即見效的音樂,取消詩班,以拿麥克風的敬拜團員取代之。第一個問題考慮是禮儀,第二個是道德立場,第三個是牧養,第四個是吸引人進教會。一般認為只要歌詞屬聖經內容,就可在崇拜中使用; 然而音樂有強烈的暗示性,在決定長期採用某種音樂之前,需要了解該音樂風格對人的影響。
以上問題音樂家實際上沒辦法做神學判斷,牧師也沒辦法做音樂判斷。音樂家也許會指責牧師對音樂毫不了解,牧師也可以說音樂家對敬拜、道德、會眾與傳福音一無所知。情況也很容易倒過來,音樂家認為牧師對一點也不懂敬拜。不論指控如何產生,或如何改正,分析到最後兩方皆需調整,因為他們打同一場球賽卻位處不同的球場。既然兩方涉及的領域如此不同,想討論似乎沒什麼希望,想要有愉快的討論更難。研究教會音樂應該介紹這個主題的各個層面。這麼做雖然無法解決所有的問題,卻能有機會把所有的人放到同一個球場上。
那麼,哪一邊應該移動?我們習慣提出問題,卻缺乏能力執行,如尼爾‧波茲曼(Neil Postman, 美國媒體文化評論作家)所說,現代人都犯了「高資訊―低行動」的毛病。我們也往往不敢指出別人的錯誤,不然就是只要求別人改變,卻沒有在改變的過程中成為他們的同伴。兩邊都應該到對方的位置,才會明白:其實只有一個球場,就是以上帝為中心的 崇拜。
神學家韋柏(Robert E.Webber)認為崇拜具敘事性質,我們應該在崇拜中宣告並實行上帝的敘事真理,也就是祂的話。今日崇拜傾向以人為中心,以為崇拜是關於我們自己,或者在崇拜中自我推銷,自戀意味十足;崇拜成了節目、表演、娛樂。我們的崇拜必須轉移從自己轉向上帝。崇拜與靈性有密切關聯,崇拜是否帶領我們走向敬畏、正直、誠實、行公義、好憐憫的路徑?如果明白我們整個生命都與上帝的故事連結,我們的靈命會全然改變,牧者、音樂事奉者與會眾將在崇拜中同心敬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