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步上祭壇33》
忠誠的禮儀
音契編輯室
禮儀(liturgy)是群體事奉,由眾人為別的好處而做的,是所有信徒的祭司身份之完美典範,整個基督徒群體都參與其中。參與禮儀彷彿暫別當下,與過往歷史連結,與歷代聖徒一起敬拜昔在、今在、永在的神。
崇拜具禮儀性質。《非凡的敬拜》一書提到禮儀的問題,因為許多想要使崇拜能夠接觸非信徒的教會,都以為必須「拋棄禮儀」才能夠達到目的。其實每一個崇拜聚會都有禮儀,問題在於禮儀是否對神忠誠。
若沒有以神為主體,可能會把禮儀變成表演,而非聖禮。如果禮儀和音樂風格無法使會眾與神相遇,無法體現神的捨己,那麼禮儀和音樂風格在崇拜中就毫不重要。
聖經中與神相遇的場景,不是粉絲看到偶像明星,而是以賽亞看見神:「禍哉!我滅亡了;因為我是嘴唇不潔的人,又住在嘴唇不潔的民中,又因我眼見大君王──萬軍之耶和華。」遇見神會經歷震撼,在聖潔的神面前必會認知自己是罪人,感到渺小與不配,深知救贖之恩的浩大,以恭敬謙卑的心態對神俯伏下拜。
魯益師(C.S.Lewis)在《禱告的奧秘》(Letters to Malcolm, Chiefly on Prayer) 提到有些牧者似乎相信不斷把崇拜變得活潑、輕鬆、加長、縮短、簡化或複雜化,便能夠吸引人們到教會;然而他反對禮儀的創新,因為妨礙他專注於神。他認為純粹的新奇只是娛樂,信徒到教會不是接受娛樂;到教會是為了崇拜。每堂崇拜都包含行動和言詞,讓我們藉以接受聖禮、悔改、代求或讚美。長時間之後,我們熟悉了禮儀,也可以說它「運作」得最好,就像跳舞一樣,只要仍然注意並且需要數算每一個舞步,就不是在跳舞,而只是在學習跳舞。好的鞋子不會使人留意。完美的教會崇拜是我們幾乎不會察覺到的;我們的注意力會集中在神身上。
崇拜的問題可能出在僵化的禮儀,其實更是出在執行禮儀的人。同樣讀聖經,有的司會不斷唸錯字或語調冰冷,可能因為緊張,或者沒有好好準備;對照一位返鄉述職的宣教士,才一開口讀幾句聖經已使人感動落淚。每週必唱的「主在聖殿中」、「阿們頌」、「三一頌」最考驗司琴,這些不適合任意變化、無法炫技的聖詩,如何在風格的「限制」之下彈出震撼會眾內心的音樂?事奉者在面對會眾之前,是否遇見神?
很多人認為禮儀形式會妨礙而不是幫助我們與神相遇。個人靈修時情況可能是這樣;但公開的崇拜必須有一個「載體」,當人假設自己能夠與神建立直接的關係,而無需儀式這種「外在」的東西時,其實忽視了「把自己獻給神」這件事。禮儀學者懷特(James White)強調儀式的重要性是創造基督徒的公開崇拜,明白獻出自己的三個條件:一個能夠付出的自我、一個接受者以及一條獻出的途徑。
禮儀形式的重點是接受神。接受者不是個人以自己感到舒服的方式與神交往;會眾是教會的共同身體,透過公開崇拜經歷神的同在,而神就藉著公開崇拜把自己賜給人。因此,無論用什麼禮儀或儀式,都必須問最基本和最重要的問題:崇拜元素(讀經、唱詩、禱告、講道、奉獻、聖餐......)能否承載神在群體中無私的同在?崇拜者是否願意捨己對人,如同耶穌為世人捨命?
神是儀式的主人,是神獻出祂自己;這提醒我們:恩典實際上是一種關係,這種關係由神的應許開始,並在應許的實現中得以維持。禮儀能夠使人把注意力從自己轉到神身上,讓人可以有機會迎接神。
禮儀會被廢除,因為它凋零成活人的死信仰;當事奉者忠誠執行禮儀,它則承續死人的活信仰,喚醒、更新崇拜者的心靈,領受從天而來的召命,每天獻上自己被主使用。
凡有血氣皆當靜默,敬畏謙恭同肅立,
莫想絲毫世俗事物,因主基督正臨格,
親手施天福賜神恩,接受我們恭敬拜。
萬王之王童女所生,血肉軀體現人間,
萬主之主竟成人形,救主臨世恩澤長,
甘願捨聖身流寶血,賜與信者作天糧。
千萬天軍排列成行,前隊先鋒步伐壯,
光中之光周圍環繞,親從天堂降凡塵,
消滅地獄權除毒鉤,驅散黑暗顯光芒。
晝夜俯伏主足前,撒拉弗與基路伯,
崇拜至尊,翅膀遮面,不停頌讚獻歌聲,
唱哈利路亞,主至聖,哈利路亞,主至聖,
阿們。
~《生命聖詩》109 首 虔誠敬拜 Let All Mortal Flesh Keep Slience
崇拜是尊貴地虛耗光陰,能激發基督徒對生命的熱愛,從而引導進入更熱切的敬拜。崇拜好像全然落後於時代潮流,沒有效率,無能量,不吸引人,低生產力,有時甚至不能滿足我們;不過,崇拜是改變世界唯一的希望。
~唐慕華 Marva J. Dawn